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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公布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第二期)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2-10 分享:

为持续巩固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成果,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震慑效应,市应急管理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排查整治行动,并依法查处了新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现选取近期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旨在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始终保持警醒,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的防范意识和依法经营、依法监督的法治观念,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案件一: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

基本情况:2025年10月27日,群众举报,苍溪县公安局对岳东镇某商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线索进行现场核查,该商户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通过非法渠道采购80件烟花爆竹,存放于岳东镇某民房内,用于销售获利。

处罚情况:涉案当事人因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苍溪县公安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作出没收非法经营产品、对涉案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的烟花爆竹案

基本情况:2025年12月25日昭化区市场监管局对昭化区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储存经营139件爆竹(83科富”牌特装大地红、56“丰永祥”牌精品大地红已超过保质期

处罚情况: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昭化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等有关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0.13万元、没收违法经营产品及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情况:2025117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对旺苍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核定储量100kg,实际储量为143kg,超过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

处罚情况: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等有关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0.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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