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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广元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6年度修订)》

来源:水旱灾害救援科 发布时间: 2026-06-05 字体: [ ]

政策文件:广元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6年度修订)

5月27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广元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6年度修订)》,明确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市应急委员会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省级重在指挥调度、市级重在督促检查、县级重在下沉一线、乡村重在末端执行,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部门(单位)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6年度修订)》《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做好防汛减灾安全工作二十二条措施〉的紧急通知》(广委办函〔2022〕50号)、《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自然灾害专项指挥部的通知》(广安委〔2024〕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泥石流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地灾、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渠道决口、水闸倒塌、河道壅塞、堰塞湖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下原则: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

五、主要内容

广元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6年度修订)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对预案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应急响应分级进行明确。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指挥部组织体系及各成员单位及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第三部分为预防和监测预警,明确了预防、监测预报预警、预警支持系统及预警响应工作要求。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对先期处置、应急响应联动、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信息报送和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要求和标准进行明确。

第五部分为应急保障,从通信与信息、应急装备、应急抢险队伍、供电、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强化防汛抗旱应急保障。

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置,对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调查评估、奖励、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第七部分为附则,包括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名词术语定义、预案解释、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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