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化责任网络,完善监管体系。区级领导带头联矿包矿,区级部门坚持专班运作,乡镇和应急局“双驻矿”工作机制认真执行,煤矿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加强煤矿法律法规宣传,制定并公开煤矿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煤矿群防群控社会监管氛围浓厚。
(2)细化政令执行,会议专题部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工作,区级监管部门履职到位,印发煤矿相关的文件30余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工作,开年以来我区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会议12次。
(3)强化节日蹲守,严把准入关口。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我区煤矿监管人员全员下沉,开展煤矿驻矿蹲守行动,开年来共驻矿蹲守35天,确保了重点时段区内煤炭行业的和谐稳定。严格煤矿准入关,严格启动程序,严格复工复产,目前全区7家煤矿仅从容煤矿1家正常生产建设,其余煤矿均为长停。
(4)深化监督检查,逗硬行政执法。高频次的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开年来共开展煤矿安全检查35次,排查各类问题隐患260余条,立案查处2起,罚款5万元。
(5)固化风险研判,落实灾害治理。做实煤矿每日风险研判,开年来累计开展煤矿风险研判150次,同时依托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