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清单管理。加强救灾领域短板不足排查,特别是针对汛期以来强降雨造成的洪涝和地质灾害灾情,列出救助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灾后救助各项任务。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筹集市级提前下达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对接巨灾保险承保金融机构,及时启动赔付程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救灾领域救助工作,倡议社会各界捐赠款物。
三是妥善安置群众。组织人员下沉乡镇、村(社区),加强隐患排查,强降雨期间临时避险转移群众530人。采取“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方式,及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85人,保障受灾群众“五有”。
四是加快恢复重建。按照“确定一户、重建一户”的原则,全程跟踪重建过程及时掌握重建进度、帮助解决重建困难,切实加快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