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联络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市级河长组织审定长滩河(广元段)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清单,与苍溪县、旺苍县的相关部门及乡镇共同推进长滩河(广元段)管理保护工作。
巡河督查检查。建立日常巡河制度,局领导定期带队巡河检查,并做好巡河记录、信息反馈。检查内容包括河流(道)非法排污口、水质是否清澈,河面有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有无影响水流畅通的障碍物、构筑物,河岸有无暴露垃圾、弃土弃渣、工业固弃和危险废物等,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有无异常,有无违章建筑、污染企业、大规模畜禽养殖等情况。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巡河3次,积极协调苍溪县石马镇、黄猫垭镇、旺苍县九龙镇,进一步明确相关区域责任,扎实推进长滩河(广元段)河长制工作。
河流健康评价。协助市河长办对长滩河(广元段)开展健康评价,根据河流的基本特征和个体特征,针对河流的自然功能、生态环境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综合评估河流健康状态、科学分析河湖问题。经综合评估,长滩河(广元段)河流健康赋值79.93分,河流整体表现为健康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