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安排,强化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协调联动、会商调度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序响应处置,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合力,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建立汛期防范应对洪涝地质灾害部门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汛期,市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掌握气象趋势、洪涝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险情灾情和应对工作动态。
二是建立会商研判制度。根据暴雨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洪水预警等信息,在灾害高风险时段,进一步加强预警和联合会商研判。
三是建立协同调度制度。预警期间,按照有预警就要调度的要求,各部门按照指挥部职能职责分工开展调度,调度情况及时共享。
四是重特大灾害响应制度。如遇重大以上洪涝、地质灾害灾(险)情,市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实时共享灾(险)情信息,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先期自响应,调派队伍赶赴现场,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