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概况
2025年6月6日上午,四川荣捷建设公司普工张某某在明兴村三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TK52-1土埂处工作,临近中午时返回家中为现场工人带午饭。11时30分左右,张某某到达施工现场后,召集在场工人午餐。午饭后至14点为集体午休时间,13点30分左右,张某某私自操作三轮运输车,准备将其他工人在午餐前已经拌好的半车砂浆倾倒至堡坎边坡,在操作过程中与运输车一起沿堡坎边坡滚落至堡坎下方。
(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施工单位:四川荣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广元市经开区工贸家世界2号。2.监理单位: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7名现场工人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三轮运输车压在张某某下半身,众人将张某某从三轮运输下救出,抬至边坡西边平整田地处,并拨打120,随后现场工人将张某某抬至其本人私家车,由挖掘机驾驶员李某某2驾车将张某某往苍溪县人民医院送,在匍爬垭(小地名)同苍溪县人民医院救护车相遇后,由救护车将张某某送至苍溪县人民医院救治,14时51分,张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得当,未造成次生事故及群体性事件。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70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性质和责任认定
(一)直接原因
死者张某某安全意识淡薄,未操作过三轮运输车,没有操作经验,私自使用运输车倾倒砂浆时,与运输车一起从堡坎边坡滚落至堡坎下方。
(二)间接原因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5月24日开工建设变更工程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在岗履职,仅现场负责人在施工现场。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荣捷建设公司未对施工工人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现场工人教育培训档案;在新购入机械设备(三轮运输车)后,未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现代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员作为现场监理人员,从5月29日至事发前未到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管理缺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苍溪东青四川荣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荣捷建设公司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苍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东青镇项目经理李某某对本起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苍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三)现代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员贺某建议由苍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东青镇项目安全员徐某某建议由企业按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处理。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东青镇项目明兴村施工现场负责人何某建议由企业按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荣捷建设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做好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使用新设备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督促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加大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治作业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和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杜绝项目失管漏管,切实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现代建设监理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履行法定监理职责,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强化现场监理人员到岗履职监管,坚决杜绝脱岗虚岗。指导督促项目监理部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审查,加大施工现场安全巡查与旁站监理力度,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止并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签发监理指令,督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并闭环验收,切实提升工程施工安全本质水平。
(三)东青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在建工程的全过程监管。要指导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