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态化督查检查。成立8个督查工作组,重点围绕防汛减灾责任和指挥体系、薄弱环节管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度汛准备等5个方面,分别对应7个县(区)和广元经开区,按照汛期每月不少于1次和责任县区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时必须进行督查指导要求,常态化开展防汛督查工作。开展汛前督查以来,各督察组共开展防汛减灾常态督查工作40余次。
  (2)问题整改闭环管理。采用“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和查阅资料、实地察看、明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采用“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模式,建立督查问题台账,按照属地原则,督促指导责任县(区)及时整改到位。汛期以来,共督查发现工作责任不到位、应急预案未完善、隐患排查不彻底等3个方面38个问题,现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3)加大宣传巩固成效。加强汛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线上”发布遭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突发灾害自救科普知识,在“线下”引导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点等防汛重点区域预置如锣、鼓、口哨等预警设备,张贴“一表两卡”等工作,强化群众防灾意识,提高群众应对自然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