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代管单位、下属单位:
经市局研究,现将《机关会议室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
 
机关会议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议室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加强会务保障,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建设节约型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
机关会议室原则上按功能安排使用。其中:
(一)一会议室(A301,可容纳47人),主要安排党组(扩大)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中层干部会、民主生活会、交流座谈会等;
(二)二会议室(A201,可容纳24人),主要安排局长办公会、科室(单位)业务会等;优先保障局领导使用;
(三)三会议室(B205,可容纳116人),主要安排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联欢会和全市性工作会议以及上级检查工作汇报会等;原则上只用于大型会议,启用人数不少于50人;
(四)党员活动室(B601,可容纳18人),主要安排各支部“三会一课”、业务会等;
(五)职工文化沙龙(A501,可容纳40人),主要安排学术讨论、学术报告、培训、演讲等;
(六)侯会室(B201,可容纳10人),主要用于局领导会见客人、接待群众来访等。
二、使用流程
会议室使用应当按照“先登记后使用、谁先订谁优先”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局领导需要使用会议室的,由负责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直接通知办公室予以安排;
(二)由主办科室(包括代管单位、下属单位,下同)承办会议或者科室(单位)召开内部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的,应当至少提前半天向办公室申请,进行预订登记。一般不接受临时性使用申请。
(三)局办公室应当按照会议的重要性、急缓程度、预订先后顺序,统筹协调并安排使用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前,会务保障人员、会议服务人员应当提前半小时做好茶水、设备调试等各项会务保障工作。重大会议有食宿、车辆保障等特殊需要的,主办科室(单位)须提前与办公室和会务保障人员、会议服务人员进行沟通。
三、保障要求
(一)会议准备: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由会议主办科室(单位)负责。
(二)会场布置:包括主席台设置、桌签摆放、电子屏显示、资料发放、话筒扩音、投影播放及清理会场等,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禁止随意变动会议室整体布局或调整桌椅;重要活动根据需要报经局办公室主任同意,可进行摆放调整。
(三)茶水供应:局内部组织的15人以下会议,参会人员自带茶杯、自助加水。有外单位或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15人及以上大型会议,根据季节情况,由局办公室统一提供矿泉水或茶水服务。外事活动,根据实际需要由局办公室进行保障。
(四)设备保障:会议室各类办公设备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影音、视频设备的调试及使用保障,由市应急保障中心统一负责,会议主办科室(单位)、办公室协助。
四、日常管理
(一)局办公室负责机关会议室日常管理维护,明确和落实会务保障人员、会议服务人员,负责每周对灯光、音响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天进行一次卫生清扫。有重要接待任务时,须安排会议服务人员提前做好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确保正常使用。遇风雨及异常天气,要及时做好防风、防雨、防雪、防雷等预防工作。
(二)会议主办科室(单位)要合理组织和安排会议时间、参会人数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会议室物品,不得随意带走或挪用;会议室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关闭照明灯、净水器、空调、音响、投影等设备,并把桌椅恢复原位,清理垃圾,锁好门窗,并与会务保障人员作好交接。会议室物品如有损坏、丢失的,由主办科室(单位)或使用人照价赔偿。
(三)会议室不得开展企业、产品推介等商业活动,不得进行与机关工作、职工宣传教育无关的活动。会议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
(四)会议室随用随开,用完及时锁闭。严禁在桌椅上踩踏、涂画,禁止在开会时吃零食,不得在会议室随意丢弃纸张等杂物。
(五)会议室所有设施、物品及消耗用品原则上由局办公室负责提供,不得外借或揶为私用。
(六)会务保障人员、会议服务人员要按照文明礼仪规范及时提供会议服务,做到“规范、标准、精细、温馨”。
(七)所有会议室严禁吸烟。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