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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案审会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6-12 分享:

市应急局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案审会

 

6月10日,市应急局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案审会。案审会由市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案审委主任王定主持,案审委相关副主任参加会议。

2019年12月31日,昭化区虎跳镇南流嘉陵江大桥新建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2020年1月6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于2020年4月10日调查结束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2020年4月20日,事故调查组召开会议,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讨论,审议并通过《昭化区虎跳镇南流嘉陵江大桥新建工程“12.3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府复广府函〔2020〕3号),2020年4月27日,市应急局作出《关于昭化区虎跳镇南流嘉陵江大桥新建工程“12.31”物体打击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广应急〔2020〕55号),并明确由市应急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经立案调查,该起事故责任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拟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因该案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为了切实体现依法行政,严格法律程序,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案件法治审核工作规定》召开此次案审会。案审委相关副主任及办案科室、执法机构、法制机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经过讨论并形成一致处罚意见。

案审会上,针对行政处罚案的办理,王定强调: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事实必须要调查核实清楚、证据要确凿、适用法律要正确、处罚裁量要适当、处罚程序要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文书要规范齐备。针对国家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修订出台,王定要求:一是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学习,严格按新的执法手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对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要及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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