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代管单位、下属单位: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兼职副局长工作规则(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施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加强汇报衔接,建立服务对接机制,积极协助兼职副局长履行好工作职责任务。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兼职副局长工作规则(试行)
 一、参加相关会议。主要参加市应急管理局涉及相关工作的局长办公会议,应急管理部及省应急管理厅(含相关议事协调机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统筹资源力量,加快构建协同高效的指挥联动机制、多部门会商研判和信息互通等共享协作机制,有效提升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明确的兼职副局长职责任务分工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我局兼职副局长的职责任务。构)召开的涉及行业领域视频调度会议,涉及行业领域专题会商研判会议;参与涉及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中长期规划、年度重点工作、重大行动计划的研究制定;组织、督促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局长请假并告知局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缺席或由他人代会。
       二、组织会商研判。主要是在市应急委各专项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会商研判。
    (一)在市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收集地质灾害隐患点基础数据,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市地质灾害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进行一次会商研判,动态掌握全市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情况,面向行业系统和有关县(区)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二)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防汛调度会议工作规程,组织对雨水情趋势、洪涝灾害风险进行联合会商和分析研判。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和工作需要,适时提醒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三)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共同商定工作任务目标,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森林高风险期,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会商研判,从火灾防范措施、应急救援准备、力量靠前驻防等方面商定预防预警措施。
       三、推动信息共享。主要为推动建立完善应急部门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行业基本情况、预警预报、灾害处置等信息,统一信息口径,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报送掌握及时。
      (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基础数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以及成功避险信息,统计的防灾避灾有关数据,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等及时共享。
      (二)共享全市雨水情及预测预报预警成果、险情灾情、抢险救援情况、大型水库电站调度情况、部门工作部署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共享森林防灭火监测预警、灾害处置等信息,遇森林火灾时,协调林业部门有关科室(单位)及时向应急部门通报火情信息。
      四、参与应急救援。主要是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领域较大突发事件处置、调查认定较大事故责任等,落实好与各自单位相关的灾害应急救援协调对接工作。
      (一)协助做好较大及以上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为较大及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二)指导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较大及以上险情处置;参与协调较大及以上洪涝灾害应急救援、调查评估。
      (三)协助指导地方做好森林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技术单位为森林火灾扑救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五、其他职责。受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指派,对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