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应急函〔2022〕162号)和《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安办〔2022〕4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通过交叉执法检查,打破本地执法环境壁垒,切实解决人熟、打招呼等造成执法“宽松软”等症结问题。坚持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以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为检查单位,按照“A县(区)检查B县(区),B县(区)检查C县(区)”(附件1)的方式开展执法活动。活动自2022年7月11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
三、检查范围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交叉执法检查重点企业,每个县(区)检查企业不得少于3家。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成立由执法机构负责人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配备3名执法人员(含联络员1名)和2名专家。每次执法检查出发前1小时,由执法检查组组长从受查县(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受查企业。负责按程序组织开展现场检查、违法行为确认、违法证据收集等工作。在每个企业检查后,检查组填写《交叉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清单》(附件2),在检查结束后将问题清单、证据材料、违法行为处理建议等资料移交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并在10日内将上述资料复印件上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认真实施。执法检查必须提前研判被检查企业主要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每次检查真正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要严格执法检查,检查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能力测评;检查时,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务必在现场全程参与;检查完毕,组织该地区相关行业所有企业及执法队伍参加执法反馈会,通过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制警示教育,提升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水平。
(三)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抓好整改,并加强跟踪检查,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和验收,确保整改销号。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进行书面记录并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严格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发现涉嫌其他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书面移交。不能以整改代替处罚,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严肃纪律。执法人员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及其实施细则,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坚决遏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歪风陋习,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各类腐败行为。
(六)营造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强大声势,重点报道现场执法检查、执法成效、典型案件等内容,对典型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曝光,放大查处效果,形成执法震慑,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要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教会企业查找重大风险隐患,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3330737989
电子邮箱:3328573@ qq.com。
 
附件:1.交叉执法检查分组安排
2.交叉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1
                         交叉执法检查分组安排表
执法组 | 检查县(区) | 被检查县(区) | 备注 |
第一组 | 苍溪县 | 旺苍县 | |
第二组 | 旺苍县 | 剑阁县 | |
第三组 | 剑阁县 | 青川县 | |
第四组 | 青川县 | 利州区 | |
第五组 | 利州区 | 朝天区 | |
第六组 | 朝天区 | 昭化区 | |
第七组 | 昭化区 | 广元经开区 | |
第八组 | 广元经开区 | 苍溪县 |
 
 
附件2
第_执法组交叉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移交表
企业名称: | 所在县(区): | |||||||||||||
企业地址: |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所属检查项目 | 问题描述 | 法律依据 | 标准依据 | 问题提出人员 | 属地监管部门 | 执法处置意见 | |||||||
现场立即整改 | 责令限期整改 | 现场紧急处置 | 暂时停产停业 | 移交其他部门 | 简易处罚 | 立案处罚 | 其他处置措施 | |||||||
1 | ||||||||||||||
2 | ||||||||||||||
 
执法组人员签字:
 
属地执法人员签字:
 


